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出台《江苏省基层食品销售经营监管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旨在进一步规范基层食品销售经营行为,提升监管效能,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《指导意见》对广泛存在于社区、校园周边、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兼营食品销售这一常见业态,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监管要求,填补了以往针对性管理措施的空白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指出,基层食品销售经营者,包括各类超市、便利店、食杂店以及兼营食品销售的报刊亭、书店等出版物零售单位,均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依法进行备案,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对于出版物零售点销售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等行为,文件强调必须实现经营场所、设备设施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方面的合规化。
针对出版物零售场所往往空间有限、经营品类交叉的特点,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分类与精准监管的原则。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巡查中,须重点关注此类混合经营单位是否做到 “食品与非食品区域有效隔离” ,避免交叉污染;是否具备与所销售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贮存条件(如需要冷藏的饮料、乳制品等);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;是否建立并执行了规范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,确保来源可溯。特别是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,必须有防尘、防蝇设施并使用专用取用工具。
《指导意见》还强化了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管。规定中小学、幼儿园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销售者,包括兼营食品的文具店、书店,应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并鼓励其经营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营养健康食品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增加检查频次、开展专项治理、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,督促出版物零售等混合业态经营者知法、守法。
该文件的出台,标志着江苏省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向更精细化、全覆盖方向迈出了坚实一步。它将以往可能处于监管模糊地带的“报刊亭卖饮料”、“书店卖零食”等普遍现象正式纳入了规范化、制度化的监管轨道,通过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职责,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,对于净化消费环境、特别是保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下一步,江苏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该《指导意见》,深入开展宣贯和专项整治,确保基层食品销售,包括出版物零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求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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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24 02:40:55